referee, arbiter, arbitrator, judge, umpire
这组词都可指在观点发生冲突或分歧的情况下,有权或授权作出裁决的人。它们的区别是:
judge的本义指主持法院工作并听取证词,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法官。广义上讲, judge可指鉴定人。arbitrator和arbiter都可指从争议双方推举出来解决分歧的仲裁者或公断人,但arbitrator更为常见。arbitrator通常单独或与人合作来裁决(尤指劳工方面的)纠纷,而arbiter(书面语)常指没有权威或官职而靠自己的权威对非法律问题(如时装、文学等)作出决断或提出乐意遵从的准则的人。例如:
Dress designers, not dress-makers, are the arbiters of women's fashions.由服装设计师而不是缝衣匠来判定女装的流行款式。
referee和umpire都含有arbitrator(仲裁者、公断人)的含义。在此意义上, referee适用于在技术方面为处理特殊诉讼案件而由官方指定的仲裁人; 而umpire是指在重要或错综复杂的论点中,当双方公断人发生意见冲突或僵持不下时,出面进行最终裁决的人。此外,两词还常用于体育方面,指那些被指定实施比赛规则、排解纠纷的裁判员。此时的referee指篮球、台球、拳击、足球、曲棍球等比赛的裁判; 而umpire常指在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排球、游泳等比赛中充当裁判的人员。此外,乒乓球和网球的裁判有时也称judge。